五、经济调整时期的公共交通(1958-1965年)
1、公共汽车企业在发展中受挫
1958-1965年,我国正处于“大跃进”和经济调整时期。1958年开始的三年“大跃进”,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给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带来了巨大困难。后来,通过经济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重新趋向协调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也在解决“骨肉关系”中开始恢复正常状态。
1958年末,沈阳市汽车总公司拥有市区运营线路17条,全长141.1公里。
1959年,在线路运营布局上,本着调整、补空的办法,先将11路与17路合并延长,由万柳塘起至陶瓷厂终点。起于大东门的13路与止于方型广场的15路联运。又将前塔湾至后塔湾的16路与市政府至塔湾的9路合并。19路由五金公司延长至汽车制造厂。第四季度开辟21路,市政府至辽宁工业展览馆,全长4公里。至此,市区线路18条,全长148.8公里,运营汽车221辆。
从1960年起,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职工生活困难,汽车油料、机件也十分紧张,以致有117辆汽车装置煤气代燃设备驱动。一些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1958年4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撤销,电汽车公司划归交通局。1960年9月,市公共汽车公司同市电车公司合并为沈阳市公共交通公司。为了贯彻“保职工上下班,保城区”的原则,对偏僻线路采取定时发车,市内线路加大车隔,部分郊区线路相应缩短里程,维持运营生产。1960年末,共有市区线路18条,全长154.2公里。
1961年初,公用事业管理局恢复建制。9月,电、汽车公司合并一年又分开,各自恢复原建制。重新编排了市区运营线路。公共汽车公司的市区线路共20条,长度130.65公里。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市区线路20条,全长缩短为116.95公里。
由于“大跃进”中遇到的挫折以及公司管理机构合并与拆开,在这番折腾中,正常生产运营和管理维修制度被打乱,车辆技术状况受到严重损害,车辆在运行中故障增多,被迫下线。1961年,公共汽车增至226辆,完好车率只有74.3%,工作车率66.9%,1962年工作车率降为65.1%。1958年以来,虽然增加新车109辆,但均被管理上的混乱现象抵消,线路运营呈现半瘫痪状态,以致客运量锐减,日客量比1957年下降36.1%,日收入比1957年下降30.6%。损失浪费造成千车公里成本上升。从1960年489.9元上升至1962年707元,增加44.3%。从1962年至1963年,企业连年出现亏损。附表: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了三年经济调整。沈阳市人民政府增加了对公共汽车企业的投资。原先在三年“大跃进”期间,政府为公共汽车投资149.2万元。公共汽车由176辆增至230辆增长率为30.6%,1960年在沈河区文化路二段13号增设公共汽车三场,占地99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但由于“大跃进”中车辆技术状况恶化,公共汽车由1960年230辆减少至1962年的209辆。为了增加车辆,由1961-1962年市政府投资98.4万元,五年投资总额247.6万元,1963-1965年三年再投资338.2万元,超过五年投资总额的38.6%,用以解决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相脱节的矛盾。
在沈阳市人民政府的扶持下,公共汽车的车辆数由1962年的209辆增加至1965年的244辆,增加19%。在技术管理上,由于《工业七十条》精神的指导,沈阳公共汽车公司提出了加强计划修理,强化保养的方针,采用“修车大会战”的方法。为了解决修车设备和技术力量不足,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1962年3月公共汽车公司接管了大东汽车修配厂,该厂前身是12个手工业联合社组成的地方国营汽车维修企业,能制造主、副轴、转动齿轮等简单配件。接管当时有职工300多人,机床25台。
接管后,改称沈阳公共汽车公司修配厂,有每月大修车辆10辆、中修20辆的生产能力。从1963-1965年,全面地抢修车辆,三年大修汽车143辆次,中修汽车448辆次,三级技术保养633辆次,大二级技术保养174辆次,二级技术保养3706辆次,一级技术保养1485辆次。使车辆的技术状况全面的迅速好转,车辆完好率由1962年的68.1%上升至1965年的94.4%。车辆的增加,技术状况的改善,不仅恢复了原有线路,而且增辟了新线路,营运线路里程由1962年的27条375公里增至1965年的34条827公里,分别增长25.9%和1.2倍。
年客运量也随之回升,由1962年5349万人次回升到1965年7533万人次,超过1958年客运量。票款收入也相应增加,由1962年577.5万元回升到1965年773.1万元。企业扭亏为盈,当年盈利76.3万元。1965年盈利26.3万元。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乘车条件,调整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骨肉关系,在公共汽车公司,设置三个运营场,两个工业维修厂,七个车库,固定资产净值1346.5万元,净值1346.5万元,比1957年增长1.4倍。附表:
这一时期由于贯彻了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公共汽车公司运营生产的各项指标创造了历史较高记录。在服务思想作风上,坚持贯彻执行“为生产、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加强营运车队思想建设,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经常组织干部上车听取乘客意见,司机、乘务员、调度员做到安全准点,车容车貌整洁,服务热情周到,受到社会好评。
2、无轨电车在取代有轨电车
根据沈阳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逐步淘汰有轨电车的安排,从1958年至1960年的投资共计546万元。
1959年10月13日,将有轨电车五线的南五马路至南湖公园段拆除,改建为无轨电车4路。西端改变了走向,由南一马路沿民主路到和平广场;东端由南湖公园向东延伸,经辽宁工业展览馆、南塔至大南门,与无轨电车1路相接。
无轨电车4路的施工分为三段进行。中段工程,由和平广场至辽宁工业展览馆,于1959年11月22日建成通车。西段由沈阳站无轨电车1路回车线经南一马路、市文化宫至和平广场,于1960年1月1日建成通车。东段由辽宁工业展览馆经南塔至大南门,于1960年8月1日建成,全路竣工通车。方便了大南、南塔、及辽宁工业展览馆等几个商业、住宅区的公共交通。部分乘客改变了乘车方向,出现了无轨电车1路东部客量增大,大南门倒乘量剧增。为此,从1961-1962年,再投资310.1万元,调整线路、增加车辆。1961年4月,将无轨电车1路、4路于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在大南门实行联运。1964年11月1日,改称无轨电车环路。
1962年9月15日,架设了由皇寺广场至沈阳北站600米的无轨电车线网,开辟了由沈阳站经中山广场、皇寺广场至沈阳北站3.7公里的无轨电车5路。
1964年5月,根据市人民委员会改造市府大路的决定,拆除了有轨电车一线沈阳站至太清宫段,改建无轨电车7路。有轨电车一路、环行路停运。有轨电车二路由太清宫延长到大东门。无轨电车7路由沈阳站经老道口、北市场、太清宫至大北门,全程6公里,于8月1日通车。其中,太清宫至大北门1公里,与有轨电车二路并行。1964年10月1日,建成了由北两洞桥沿北一马路至东北制药总厂的无轨电车线网,开辟了全程6.5公里的无轨电车8路。
在无轨电车8路建成的同时,利用无轨电车7路、8路线网,开辟了由大北门经北市场、老道口、北两洞桥、沿北二路到东北制药总厂,全程11.8公里的无轨电车9路。无轨电车9路的通车,方便了北二路沿线各大工厂企业职工的上下班,形成了市区东西向第二条主要公共交通干道。
1965年架设了由无轨电车环路一经街至市府广场0.8公里的无轨电车线网。8月1日,将无轨电车2路北端由新华社延长1.8公里到市府广场终点。
早在1957年8月,经沈阳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市拖车制造厂合并于电车修配厂后,改称电车公司车辆修造厂,承担了无轨和有轨电车的大中修任务和装配新车。从1959年至1965年,总共装配电车222辆,汽车119辆。
由于电车营业线路延长,车辆不足,1958年,车辆修造厂继1957年又装配2001型八轮大型有轨电车七辆。1958年1月,修造厂装配了3001型八轮大型单向行驶的有轨电车二辆。同年又增购有轨挂车14辆。此时有轨电车(包括挂车)达到了170辆。1958年电车修造厂自行设计,装配了高压间接控制的58型单机无轨电车二辆。1959年又继续装配了五辆。1959年修造厂开始装配通道式无轨电车,当年装配出59型通道式无轨电车一辆。1960年装配了三辆。
1960年,无轨电车4路通车之后,电车修造厂自行设计,装配了60型单机无轨电车,当年装配出18辆,1961年又装配了22辆。1960年装配了无轨挂车12辆,用单机无轨电车牵引载客,1961年又装配了5辆。1961年,由上海购入663型通道式无轨电车1辆,1962年又购入5辆。
1962年,由北京购入京一型通道式无轨电车15辆,1963年又购入5辆。1964年,为开辟无轨电车7路、8路、9路增车的需要,电车修造厂于5月装配出64型通道式无轨电车26辆。同年,由上海购入644型单机无轨电车10辆,1965年又购入10辆。
在此期间,随着无轨电车营业线路的开辟,供电能力新增了两个变电所,并增加了六台变电机组。1959年2月,胜利变电所投产。1962年3月,南塔变电所投产。1964年8月,北陵变电所投产。同时北市变电所拆除。同年,将小西变电所在小西车库南院进行了易地翻建。
从1963-1965年,经济调整期间,沈阳市人民委员会总共投资925.3万元。附表:
1965年末,电车营业线网长度达到56.4公里(有轨电车16.2公里,无轨电车41.2公里,其中有轨、无轨电车并行线一公里),比1957年增加18.3公里(有轨电车减少7.6公里,无轨电车增加25.9公里),增长46.8%。营业线路9条,长度80.9公里(有轨电车16.2公里,无轨电车64.7公里)。车辆总数达到286辆(其中有轨电车于1958年至1962年为170辆,1963年为171辆)。着这期间由1959年起已将部分四轮有轨电车进行了封存。
1964年有轨电车一线拆除,同时有轨电车环路停运,单向行驶的3001型八轮有轨电车、有轨挂车和大部分四轮有轨电车已封存61辆。部分车辆进行外卖。1965年营运有轨电车剩130辆,其中尚包括封存的28辆。有轨电车在用车102辆,无轨电车156辆(其中通道式57辆,挂车17辆)比1957年的40辆增加了2.9倍。变电所6处,变电机组13台,变电机组容量12150千瓦,比1957年的5150千瓦增长1.4倍。
在此期间,电车的运营服务能力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无轨电车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961年至196 4年,年平均日客量都在34万到37万人次之间。1965年,年平均日客辆升至45.3万人次,比1957年的39.4万人次增长16.2%。此时由于运营设施的发展与客量的增长幅度适应,没有出现乘车拥挤。电车公司的运营服务与企业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主动权。
从1958-1965年,沈阳市人民委员会累计投资电车企业1781.9万元,企业累计营业利润1063.6万元。向市财政上缴利润累计1000.1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由1957年1953.7万元(净值1242.4万元)上升至1965年3538.9万元(净值2629.7万元)。企业职工总数由1958年2989人上升至1966年3611人。公司所属基层单位为有轨第一、第二车队,无轨第二、三、四车队。有轨检修车间,无轨检修车间、轨线所和电车修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