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二级残疾,我想问下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是否要出示残疾证件,需要花费半价还是全价还是免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此事。
【反馈部门】 市交通局------ 沈阳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
【反馈时间】 2013-11-26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市交通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目前可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残疾人有以下三类:
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第五十条“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残疾军人:《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200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第十二条“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残疾警察:《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残疾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城建[2005]231号),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应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第三十四条中残疾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于11月26日上午拨打您的电话,均转入来电提醒业务,未能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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