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市物价局定价不合理. 公交IC卡24元太高: 城市通公司回复不能接受,他是在维护他自己利益,又以你们定的价为依据.若15-18元为合理范围。
【反馈部门】 市物价局
【反馈时间】 2011年01月28日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公交IC卡押金定价问题,这是2004年定的。
IC卡押金定价24元,是通过召开听证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的定价。
对IC卡押金定价24元,文件是这样规定的,使用周期是4年。在使用周期内退卡的,收取折旧费每卡每月0.50元并退回押金净值;达到使用周期的IC卡可继续使用,退卡时退回押金,并不得收取折旧费;因损坏或丢失要求补卡的,交纳工本费每卡24元。
感谢您对政风行风的信任!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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