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道路拥堵情况也时有发生,一些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认知不足、行车驾驶素质差的驾驶员为“节约时间”、贪图“一时之便”,不惜以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为代价,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严重地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8月1日14时,市公安局与市交通局召开公交车联合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违法较多的公交公司及公交车违法行为等进行了通报,并明确下一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的工作目标。
公交车违法时间集中3段
7月13日以来,全市共查处公交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2件,其中频发的违法行为有:
1.未在指定站点上下乘客或在站点以外上下乘客的,共查处220件,占违法总数的48.7%;
2.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共查处138件,占违法总数的30.5%;
3.车门未关好时行车的,共查处20件,占违法总数的4.4%;
4.公交车未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共查处19件,占违法总数的4.2%;
5.不依次通过及占用对面车道等候的,共查处11件,占违法总数的2.4%;
其他违法行为占违法总数的9.8%。
公交车违法时间主要集中在: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17时至19时。
驾驶员违法行车将被曝光
共同深入推进联席联动工作机制。继续定期召开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公交企业联席会议,随时解决在公交运行保障、安全保障、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公交企业、公交线路、公交车及驾驶人进行曝光;同时,坚持正面宣传,典型引导,对长年坚持文明守法的车辆、文明行驶的线路、文明有序的站点、文明服务的驾驶人,进行通报表扬,弘扬树立文明的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建设文明车辆、文明线路、文明站点、文明驾驶人的浓厚氛围。
在充分采取上述工作举措的基础上,对部分交通违法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线上、线下双重管理手段,在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内部违法责罚工作力度,实行双管齐下、叠加处理。通过提高违法查处成本来降低违法发生几率,规范行车秩序,确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