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孙先生向记者诉说了经过。事情发生在3月5日,在沈飞门口,孙先生的车已经左转后即将进入沈飞厂门,这时右转的157路公交车撞坏了他的车门,冲击力和飞出的碎片险些伤到车内孙先生女儿。随后,警方认定公交车负全责,但157车队只答应赔3000多元。
孙先生几次与157路交涉,后者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不能更改,公交车只上交强险和不上商业险也是规定。
交强险赔偿上限封顶为2000元,孙先生车损超过了这个线,其余部分由公交公司负责赔偿。天益巴士还表示,如不在4S店修其实3000多元就足够了,问题是4S店太贵。如果孙先生执意要按4S店开价,那就请他打官司,如果法院认定他们赔,他们不会不赔。
记者了解到,公交车只上交强险而不上商业险是普遍现象,是为了节约成本。对此,律师表示,既然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