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讯(记者 高薇 通讯员 张鹏)记者昨天获悉,沈阳市国税局已经办理免征公交车辆922台,免税金额达到3300多万元。沈阳预计新增免税公交车辆1800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城市公交企业办理免税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办理的,不予免税。《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目前,沈阳市国税局已经办理免征公交车辆922台,免税金额达到3300多万元,提前完成预期工作,减轻了公交企业负担,促进公交车辆尽快投入运营方便公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