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沈阳诞生了全国首个市级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企业与员工平等坐下来协商的机制在沈阳市的公交行业正式建立。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背后,是沈阳市总工会长达4个月的细致筹备和工作,有劳资双方无数次唇枪舌战,激烈交锋,就劳资双方都重视的“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涨幅”问题,双方历经8次非正式协商,4次正式协商。
而这些现象的背景,是两对儿不容回避的矛盾,一是“沈阳14家公交企业1.5万余名职工包括加班在内的人均工资收入仅是全市社平工资的52.4%”,而“2011年乘客对沈阳公交车驾驶员的投诉高达9882件”。二是“市民对公交车车隔时间长,早晚高峰需等车30-40分钟,甚至1小时怨声载道”,而“公交车驾驶员越来越难招,现有驾驶员里还有60%打算跳槽”。
“公交行业是目前沈阳市职工收入最低的行业之一”的现实,让无数对公交事业有感情的人们感到“无颜面对社会各界”,但当劳资双方真正坐下来,真刀真枪赤诚相见时,却发现“这是能够保障公交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的唯一方法。
“交锋,但不对立”
“职工方的想法是无论你从哪弄钱,但你得给我涨工资,而企业方的想法是,我想给你涨工资,我哪有钱啊? ”
2012年3月,沈阳市城市客运交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式启动。沈阳市委常委、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批示,“在公交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势在必行。 ”。
随后,以沈阳市交通局局长于沈光、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为组长的沈阳市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随后,按行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选举产生158名公交行业职工代表,劳资双方分别推举产生了双方协商代表各15人,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公交行业已陷入人员匮乏的窘境,罪魁祸首是劳动强度大、工资和福利待遇低,因此,开展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工作迫在眉睫。 ”作为劳方代表,沈阳市城建交通农林工会主席詹军在劳资双方6月8日的第一场“对阵”中就观点明确,态度坚决。
事实上,公交企业经营者也是极大的压力承担者,“公交驾驶员来源枯竭、后继无人”,可能引起的后果是“停运”,这将对城市公共交通产生影响,耽误城市里数万人的日常生活。
所以,对于沈阳市总工会积极促成的此次“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愿望与公交行业职工同样强烈,他们也希望能有一个契机,建立与职工之间的保障和约束,当然他们也知道,劳资双方不同立场的“尖锐矛盾”也到了正面交锋的时刻。
企业方的代表张志远是康利巴士的人事部长,之后的“交锋”,他要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想尽方法控制成本,张志远不愿意把自己和职工划在“对立”的两端,“虽然谈判的核心焦点是工资问题,但企业方与职工方目的一致,就是愿意多给工人发工资”,但“想法因立场不同存在差异”,“职工方的想法是无论你从哪弄钱,但你得给我涨工资,而企业方的想法是,我想给你涨工资,我哪有钱啊? ”
在一次谈判时张志远公开了他所在公司的财务资料,“每天普通票款收入8万元,IC卡等票款收入6万,总计收入14万余元。每天燃油支出7万,员工工资6万,保险3万,车辆维修费,采暖,其他福利……”,项目还没列全,支出就已远远超过收入了。
据了解,公交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票款收入、国家燃油补贴、政府的公益票种补贴”。掂掂口袋里这点儿进账,公交公司心里不得不另有一个“小账本”,“有三大块钱是不能不花的,一是燃油要保证,二是员工工资,三是员工的保险”,“维修、保养,甚至购买车辆所拖欠的银行贷款,就要推后满足了。 ”。
4次“激烈论战”
第一次 “心凉了一半儿”,第二次“喜出望外”,第三次“特别艰难”,第四次……
一边是“喊着涨工资合理要求的公交职工”,一边是“同样喊饿的公交公司”,6月8日,企业方与职工方双方代表参与的第一次“谈判”得到了一个“毫无实质进展”的结果。
那一天“早早地,跟其他到场的几十人去参加谈判”的职工代表刘凯却“心凉了一半儿”,“之前心里非常期待,要涨工资对我们太重要了……谁知双方乱锵锵,各说各理,失望”,这让刘凯对第二次谈判也“不抱什么希望”。
但是,第二次谈判却让刘凯“喜出望外”,“好多权利是可以争取的。 ”这一次虽对核心条款“工资”、“工资涨幅”仍争执不休,但双方就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中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试用期职工工资、违纪职工减发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权益、职工社保等16条条款经协商,达成一致。“第三次协商特别艰难,双方谈了5个多小时,无法达成一致,休会时发现,双方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理解有误”,深厚而熟练的法律积淀,让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在这几轮谈判中担任“专家团成员”,段阳强调,“最低标准绝对不是标准工资”。
企业方代表提出“最低工资”能不能模糊?段阳回答,不能,必须明确。企业方再提出,合同上的“工资涨幅”能不能模糊?段阳回答,不能,必须明确……
6月19日的第三次协商从当天下午2点一直进行到晚上6点多,还是没有最终结论,无奈,休会,劳资双方的代表再各自研究。
这些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薪酬问题”、“合同问题”、“法律问题”实在难为了各位职工、企业经营者,好在越辨越明。6月24日,是双方的第四次正式协商,热烈的“讨价还价”之后,双方终于对5个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幅达成一致:驾驶员、车辆修理工、调度员、管理人员本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5%;驾驶员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
劳模司机的“骨感”现实
去年,刘凯成了沈阳市劳动模范。不过家里人还是希望他换个工作,赚的多一些,辛苦少一些。
这个“看起来很美”的结果让公交车司机刘凯感到劲头十足,7月2日,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第4天,本报记者跟随刘凯去感受他的公交生活。
凌空一街揽军路站,83岁的徐林祺和80岁的孔祥芹老两口眼瞅着到了老女儿家,却没下车,跟着调头的158路又往回坐。他们冲着这辆车的司机刘凯来的,“我家住在这车的起点呢,20多站呢,本来就想坐两站去给老头子买药,结果一看是刘凯的车,就一路坐过来了。 ”
昨日上午10时58分,这是刘凯当日跑的第三个来回的起点。首趟车发出时间为早6时28分,送走了一批又一批上班的乘客,第三趟出发的车上多是老人和孩子。刘凯是参与签订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职工方代表,显然,见证这一历史性事件,让刘凯的工作劲头儿更足了。
11时48分,车到终点。半路上车的一位阿姨特意跑了过来,“小伙子,你辛苦了,希望下次还坐你的车! ”
笑着的刘凯双手扶着腰,然后抻了一个小懒腰。 10年的公交工作,四节腰脱;右肩的肩周炎,活动起来咔咔三响,媳妇总说,“别晃了,听着闹心。 ”吃饭不应时,胃病;上车前买的一瓶水,下车了还没拧开盖儿,不敢喝,怕去厕所。不喝水,肾结石也来了,“疼得在地上打滚儿,扎一针,不疼了,接着出车。 ”
身体上的可以忍,比如做个包上棉套的铁板,顶在腰上,腰脱就缓解一些。但觉得亏欠的,是对家的忽略。
每天超12个小时的工作量:早晨4点起床,孩子还没醒,他6点就要到单位暖车、打扫,出车;晚上8点下班,到家9点多了,孩子早就睡了。为保证睡眠,晚上10点就要睡觉。 10年时间,他看电视的时间累积不过500分钟,刚过去的欧洲杯没看过一个进球。
去年,刘凯成了沈阳市劳动模范。不过家里人还是希望他换个工作,赚的多一些,辛苦少一些。
家人的佐证是一个月时间里,刘凯跑了27天车,2800多公里,扣去五险一金,拿到手的工资是2200元。刘凯舍不得吃,每天早晨3个包子3块钱,最多一个煎饼果子5块钱,中午一个10块钱的盒饭。一个月吃就要花500元左右,工资还剩1700元。
即便这样,刘凯还是爱,爱这份工作。那是他儿时的梦想。梦想自然已经实现,但现实依旧骨感:一个月的工资,女儿一个月的托费就消耗掉了。“钱当然不是全部,但人总是要生活的。和我一样的公交兄弟姐妹们,也都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尊重,自身价值得到体现。 ”
如刘凯所说,他并不是一个个案。沈阳市总工会段阳副主席告诉记者,他们在工作中发现,一个车队的10多位公交车驾驶员离婚了,没结婚的不敢找对象,“年轻的公交车司机就赚1000来块钱,福利不好,没有休息日,找什么样的对象呢?不少孩子说要到农村娶媳妇,但娶来的媳妇没工作,以后再有个孩子,这1000来块钱工资能养家吗? ”而在一次调查中,有84.4%的公交职工感到工作让人“很憋屈,很无奈”,调查结果显示,如果沈阳的公交车司机实行双班制,驾驶员缺口达3000余人,2011年共招收驾驶员1640人,却只剩下101人留下工作。
这一切,也成为了此次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因。
“涨工资”只是个开始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涨工资的问题,而是公交行业建立了一种机制。
4个月的艰苦和细致工作,让中国首个市级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于6月28日终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这被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盛赞为“中国集体合同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事实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在沈阳,已有餐饮等行业签订了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而城市公共交通既是一项关系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重要功能设施,也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事业,公交行业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职工方代表,丰城公交公司驾驶员认为,集体协商规定了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工资1600元,而且规定了本年度15%的工资涨幅,对司机的确是有利保障。
企业方代表,沈阳地铁巴士总经理何文江则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涨工资的问题,而是公交行业建立了一种机制,企业与员工平等地坐下来协商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只有劳动者积极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企业才能获得发展的动力。“工资是民生之源,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沈阳市委常委,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集体合同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手段,对保障公交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记者 经淼 杨帆158路公交车司机刘凯是劳模司机,但他也坦承自己很辛苦。 记者 杨帆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