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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交司机工资3年内赶超社平工资

时间:2012-06-19 14:48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沈阳公交网 点击:
沈城公交正在逐步驶出困境 汽车行驶需要不断加油,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的公交行业也迫切需要注入新活力,而这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日前,记者了解到,沈阳公交现状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公交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沈城公交正在逐步“驶”出困境

  汽车行驶需要不断加油,为城市提供公共服务的公交行业也迫切需要注入新活力,而这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日前,记者了解到,沈阳公交现状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公交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这一系列举措预示着,沈阳公交的春天不远了。

  公交企业

  绝大多数只保交强险

  有管理者称:商业保险都交不起,哪还有钱给司机涨工资啊!

  6月13日,215路车队内上演了一出司机与队长争执的闹剧。起因是司机小赵出了事故后,被公司要求承担乘客20%的医疗费用。随着事态的深入,215路所属的客运集团黄海公司自爆“家丑”,该公司所属车队的车辆,除交强险外,其他三者险、客座险等险种均没有参保。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公交企业无力承担高额保险支出。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公交公司也存在,一位224路的一线司机曾向记者爆料,沈阳几乎90%以上的公交车只保交强险。

  保险只是公交企业陷入困境的一个缩影,沈鑫巴士的一位管理者戏称:“公交车的商业保险我们都交不起,哪还有钱给司机涨工资啊!”他给记者算过这样一笔账,他们有一线员工1200人,如果每个人每个月涨100元钱,那企业每个月面临的就是12万的支出。

  市总工会与市交通局联合形成的《关于公交行业职工工资福利情况的调查报告》也提到了这个问题。调查报告显示:公交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都是按最低标准,“五险”是以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职工缴纳,公积金是按职工工资的8%缴纳。

  即便这样,有的企业还拖欠不缴。客运集团、康福德高巴士公司、丰城公交公司、沈鑫巴士公司共欠缴职工“五险一金”18417万元,未报销采暖费259万元,其中客运集团、康福德高巴士公司从2004年10月至今,拖欠5540名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达1.8亿元。

  追根溯源

  “公益性”与“市场化”撞车

  2010年免费、优惠人群客量达4.5亿人次,占总客量近四成

  公交司机收入低、福利待遇差,人员流失严重,公交行业为何会陷入如此地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交企业高管称:“公交公司承担着部分公益性任务,但是却在走市场化路线,当公益性和市场化撞车后,问题就出现了。”

  据统计,2010年全市公交客量为11.6亿人次,其中免费、优惠人群客量就达4.5亿人次,占总客量的38.8%,公交企业为此减收21375万元,而财政安排的补贴只有8915万元。

  有企业经营者反映,公交企业被要求新开冷僻线路、收车延时、线路延长等,但缺少政策性亏损补偿。此外,对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70岁以上老人等免费群体和60-69岁老年人、小学生月票、特困生月票、学生票等优惠群体,虽有补贴,但与实际成本差距较大。

  他们还反映,在企业费用总支出中,燃油超过50%,而燃油补贴常常滞后一年至一年半,致使企业流动资金短缺,资金链处于断裂边缘。因此,企业认为不牺牲职工利益,公交就无法运营,企业就无法生存。

  《关于公交行业职工工资福利情况的调查报告》中也指出,公交行业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它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票价由政府确定,1元票价10多年保持不变,且还要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

  同时,随着物价不断上涨,车辆购置、燃料和配件费用等刚性成本成倍增长,直接影响企业利润。而公交企业却不能按市场规律随行就市,盈利空间受到限制,使公交行业的公益性要求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理念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公交企业为了维持低成本运行,获得利润,便在挤压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劳动强度、降低福利待遇等方面“动脑筋”,把劳动力成本压缩到最低,用转嫁的方法“消化”增加的成本。

  解决之路

  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

  力争三年内使公交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社平工资

  《关于公交行业职工工资福利情况的调查报告》指出,要想改变这种现象,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职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问题,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否则公交职工特别是驾驶员闹“人荒”的问题将会进一步加剧,“有车无人”的现象将会进一步蔓延,从而影响公交事业的发展。

  解决这个问题,是当前躲不过也绕不开的难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公交行业公益性的定位,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公交行业职工工资共商共决机制,维护职工的经济和劳动权益。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公交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已获突破。

  有建议指出,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合理确定公交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结构、超时劳动工资以及劳动定额等事项,使工资收入增长制度化、常态化,力争三年内使全市公交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发布公交行业职工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度,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应对企业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采暖费等进行清理,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同时,在提高公交职工工资收入的基础上,应加大招聘驾驶员的工作力度,逐步将“单班制”变为“双班制”,以减轻其劳动强度,维护其休息休假权益。

  同时,实行公交成本规制管理,确保职工工资收入稳定增长。应借鉴上海、武汉、深圳等地做法,尽快建立公交成本规制机制,以此合理界定公交行业运营成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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