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交警表示目前查违停还是以处罚为主,屡罚不改才拖车 公交乱停也罚钱 新闻回放 沈阳市公安局9日起全面整顿机动车违停,对恶意违停的车辆除贴处罚单外还将被拖走,车主须承担拖车费。 首次报道题目:《请注意 车辆违停将被直接拖走》 公交车在终点站乱停放,同样会被贴罚单。 昨日,不少市民来电话反映自己发现的违停情况。记者走访两处存在违停的路段,并联系交警部门作出处理。 公交挨罚 “终点站停车也要规范” 昨日15时~16时,大东区230终点站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着10余辆机动车,不仅占道停车,而且停放杂乱。对此,多数行人选择在快车道上通过。 一位骑电动车的市民指着非机动车道说,“你看看这上面,如果我在非机动车道上走,等到过不去时咋办,所以我只能冒点险走机动车道。” 而就在10日,此处刚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的少年为躲闪一辆开车门的轿车,其中一位被一辆厢式货车轧过头部当场死亡。 随后记者拨打了112,一小时后,沈阳市交警支队大东大队二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对存在违停的10多辆机动车开出罚单,其中包括230路等两辆违停的公交车。交警告诉违停司机,公交车在终点站也要按规范停放,且只能占一排车道。 昨日16时许,记者还来到于洪区南阳湖街与仙女河路交会处。市民反映,这里每日8时许至17时许有多数货车违停在马路边及人行道上。 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后,对违停的三四辆大货车进行了清离现场的警告。 交警查违停 对情节严重者才拖车 于洪交警大队民警表示:“现在每天要处理交通事故、查违停还得拖车,工作量很大。11日当天,共处罚违停车辆100余辆,其中拖车3辆。” 他还表示,目前查违停还是以处罚为主,遇到屡次贴罚单仍不改正者,会采取拖车方式。他指着一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大货车表示,“这辆大型货车,我们昨天(10日)来查时它就停在这里,我们已经开出处罚单,它今天仍然违停。这种车拉上手刹后4轮全部抱死,我们无法拖车,只能继续贴罚单。” 处理完违停现场后,3位民警匆匆该往另一事故现场,对于交警的处理,一位市民说:“这些汽车随意占道停放,我们居民都没地方走道了,交警连着处罚两天,希望这些违停的车主这次能吸取教训。” 违停的公交车挨罚了 解决停车位才是根本 本报刊登了《请注意 车辆违停将被直接拖走》新闻后,引起了本报Q友的热议。 截止到昨日17时30分,共有161人通过QQ平台发表了看法。其中91人表示支持,而反对者有70人。 赞成派:拖车费应按照次数递增 网友“沈阳的Ethin”:我不是有车一族,但我觉得这个措施很好,现在沈阳街头违停的车实在是太多了。我个人觉得拖车费应该按照次数增加,也就是第一次按照正常拖车费用收取,第二次按照1.5倍收取,第三次按照2倍收取,以此类推。这样可以给那些习惯性违停的司机增强记忆力,让他们记住,永远不要违停。 网友“沈阳的心情”:我认为非常好,但同时也要在容易发生违停的地方增加停车位,解决实际问题,这是最终根本。 网友“沈阳的-先生”:支持严格管理交通秩序,处罚不文明的行为,但有堵要有疏,应该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开放单位临街的停车场所,严厉制止乱收费。 反对派:如果有足够的车位,谁也不会违停 网友“NO/aiq”:怎么对违停处罚这么严?如果有足够的车位,谁也不会违停,还是应该从根本抓起。 网友“云儿”:如果在有车位的前提下违停,可以这样做,否则的话就不公平。为什么不去找违停的根源呢? Q友建议:应在禁停处用标志标明 网友“沈阳的快乐人生”:个人认为,应该在禁停处用标志标明,有时就在此处办事临时停车,附近又没有停车场,5分钟出来就处罚,太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