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优待优惠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政策,方便市民办理“夕阳红卡”、“关爱卡”业务,从4月10日起,市交通局积极协调沈阳城市通公司通过市内13处充值网点和5台走进社区流动车开展“夕阳红卡”办理工作,并从5月4日起在全市17个充值网点开始办理“关爱卡”业务。截止 5月24日,全市共采集“夕阳红卡”信息 209194条,制作、发放夕阳红卡208521张,其中办卡人最高年龄为94岁。同时已办理“关爱卡”达115335张。
根据《沈阳市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管理办法》,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持“夕阳红卡”“关爱卡”乘车刷卡工作,未办理或乘车时未携带夕阳红卡或关爱卡的老年人乘车,不能享受优待或优惠政策,应当按照收费标准,足额投币。同时,作为过渡阶段(4月1日—5月31日)使用的《高龄老人优待证》、《沈阳市老年人优惠证》及《居民身份证》等临时乘车凭证将在6月1日后停止使用,持以上临时证件乘车不再享受优待优惠政策。
为充分体现市政府关爱老年人,方便市民办卡,本着关注民生、服务大众的原则,6月1日正式实施刷卡乘车工作后,“夕阳红卡”、“关爱卡”可继续进行办理。
一、6月1日起调整“夕阳红卡”办理网点数量
根据目前“夕阳红卡”的办理情况,6月1日正式实施后“夕阳红卡”的信息采集数量将大幅减少。为保证信息采集的质量,有效合理利用资源,从6月1日起将对办理“夕阳红卡”的地点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持二代身份证老年人办理“夕阳红卡”网点
办理“夕阳红卡”的网点由原13处调整为5处(每区一处)。该5处网点均处于客流量较集中的繁华地段,网点内部环境较舒适,具体网点如下:
2.持一代身份证老年人办理“夕阳红卡”网点
办理“夕阳红卡”的地点由原沈阳城市通有限公司(地址:皇姑区昆山中路16号)调整为大南业务受理中心(地址:沈河区大南街26号)。
二、办理“关爱卡”的地点和数量不变